
看到这件事,我愤怒了。这位法官是不是脑子有问题?这样的人也能做法官?
“一个叫彭宇的年轻人去年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并送去医院。不想,老人及家人得知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,异口同声指其撞了人,要他承担数万元医疗费。索赔未果后,老人向法院起诉,要求赔偿损失13万多元。2007年9月5日此案一审判决,彭宇被判一次性给付原告人民四万余元。”
“第一次开庭:派出所未提供笔录 4月底,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。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,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、陈先生及老太太的原始询问笔录,派出所以正在
大搞装修为由,称无法提供这份关键的证据。”
-- 以上两段引自各大门户网站
“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,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,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;如果被告是做好事,
根据社会情理,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,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,然后自行离开,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,其行为显然与
情理相悖。 ”
“被告在事发当天给付原告二百多元钱款且一直未要求原告返还。原、被告一致认可上述给付钱款的事实,但关于给付原因陈述不一:原告认为是先行垫付的赔偿款,被告认为是借款。
根据日常生活经验,原、被告素不认识,
一般不会贸然借款,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,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,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,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(或说明)等书面材料。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,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,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;而如果撞伤他人,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。被告证人证明原、被告双方到派出所处理本次事故,从
该事实也可以推定出原告当时即以为是被被告撞倒而非被他人撞倒,在此情况下被告予以借款更不可能。综合以上事实及分析,可以认定该款并非借款,而应为赔偿款。 ”
-- 以上两段引自:此案判决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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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reportweek.com/2007/09/blog-post_7519.html http://www.bullog.cn/blogs/laoluo/archives/98343.aspx http://aldwj.blog.sohu.com/63518453.html 彭宇案一审尘埃落定徐老太引领打滚新时尚 以下内容来自
C&K 据群众爆料,南京鼓楼法院附近公交车站近日出现了数十名见人就原地打滚,并立即请求帮助的人群,虽然在得到帮助之后他们会连声称谢,但而后会以“好人做到底”为由要求帮助者将自己送进医院,但眼睛雪亮的群众发现,一旦进入医院之后,出来的帮助者都是面色蜡黄神志恍惚,均会在医院门口双臂向天五秒左右,口中大喊风紧、扯呼!爆料群众怀疑是邪 教坑人,遂向本社举报。
9月9日上午,C&K社记者冒着大雪,光着膀子匆匆赶到了南京鼓楼法院一带,在附近公交停靠站找到了爆料群众小黄(化名)。在小黄的指点下,我们发现了在车站周围晃悠的打滚族,人数大概有7-8人,年纪均在五十岁上下,各自手捧夜壶、保温瓶等易碎物品,向不明真相的乘客迂回逼近,情形甚为诡异。
经过记者坚苦卓绝的守侯,终于亲眼见到一名女性打滚族趁着公交车停靠时混乱之机,一个踉跄以每分钟60码的亚音速向地面做自由落体运动,以头抢地,壶碎人翻,立即引起了她身旁的一位小伙子的注意,本能地伸手相扶,并连声问道同志,请问你有亲属是国家公仆吗?而一旁围观的乘客几乎在同一时间闪到5米开外,全部拿出手机,录音的录音,拍照的拍照,“请问你有家属是国家公仆”的问话声此起彼伏,秩序很混乱,问题很复杂。
小黄神秘地告诉我们,这两天的乘客不知道为什么都要这么问话后才敢近打滚族的身,不过打滚族在遇见这样的人后会迅速撤离现场,另外寻找机会。而后记者寻找到了刚才那位打滚族,给了5毛咨询费之后,这位已经年届花甲的老太太才向我们道出了实情。
老太太姓徐(化姓),今年58虚岁,一边擦拭干净额头上撞出的鲜血,一边对记者说“不赚白不赚啊,我们这不也是发挥一下余热,为国家创造点GDP吗?”据老太太称,打滚一族人数不祥,估计不下二十人,但主要成员都是pol.ice的直系亲属,也有个人实权部门的亲属,就老太太所言,都是一个大院的,抬头不见低头见,以前一起打太极跳秧歌搞黄昏恋的也是这帮人。因前些日子他们单位一个pol.ice的妈妈乘车摔了一跤,居然摔出了四万多元钱来,大家伙一商量,自己的儿子也有些门道,这单生意不能被一家霸了去,所以就组织了一下,我们自己管这个组织叫运动创收队,群众们管我们叫打滚族。
徐老太(化姓)不顾额头再次渗出的鲜血,神采飞扬地说“趁现在身子骨还结实,一来就当是做做运动,活络下筋骨,二来给自己挣几个零花,何乐不为呢?另外我还挺喜欢群众们管我们叫打滚族,很时尚很前卫,以前不是还有什么闪抱族、丁克族吗?都是小年轻在弄,我们这帮老人也应该老骥伏枥,志在打滚,搞搞创新让自己的晚年生活更有意义”。
采访的最后,老太太急匆匆地向我们告别,说是前些日子老王(化姓)又滚出了几万元钱,今天到鼓楼法院去送“有法则依、无法创法”的锦旗。记者发现,老太太在说到老王的名字时,一抹红霞在脸颊飞过,双眼若水荡过秋波,她一溜小跑的背影——很妩媚。
(这是C&K记者在现场发回的报道,若有雷同,一定见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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